5月14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陕西仁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药店东侧墙壁应急照明灯为非集中电源型,配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陕西仁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


5月14日,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陕西仁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药店东侧墙壁应急照明灯为非集中电源型,配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陕西仁医堂医药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