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本次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是高新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背景下的关键举措,是实现高新区城市建设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为保障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空间管控提供法定依据。咸阳高新区启动了《咸阳高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本次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为咸阳高新区陇海铁路以南部分(不含装备制造园),总规模为69.20平方公里。共涉及18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包括重点开发单元5个、一般城镇单元6个、城市更新单元1个、其他单元3个、城乡融合单元3个。现予以公示。
自该详细规划公示开始之日起30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1日
联系电话:32003575
电子邮箱:790385768@qq.com
联 系 人:拓巧梅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