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警示社会单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现对以下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曝光,如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12345电话进行举报。
1、咸阳福林仕友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福林双鱼湾小区)
存在问题:咸阳福林仕友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福林双鱼湾小区)消防控制室两名值班人员均未持证上岗,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2、陕西岁岁无忧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陕西岁岁无忧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咸阳市高科新苑A座4层至5层,与高科新苑小区(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咸阳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共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高科新苑A座商业楼共用2部封闭楼梯间。双方未明确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疏散通道的管理责任。高科新苑A座商业楼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使用功能包含老年人照料中心、餐饮、零售等多个业态,存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对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统一管理单位或管理人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1条第i)项)的直接判定要素,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第b)项)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3、兴平市西吴办飞燕幼儿园
存在问题:兴平市西吴办飞燕幼儿园北侧教学楼二层西侧教室外窗设置防护网且未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5.3条第f)项的直接判定要素,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第b)项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4、优居美家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咸阳分公司(力高御景湾)
存在问题:小区院内东侧休息室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经现场测试夹芯为可燃材料,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1.7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