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负责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承担高新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4、承担综合材料起草、信息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管理、保密机要、外事接待、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
5、承担高新区管委会重点工作督查,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督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6、承担信访协调督办、值班值守等工作。
7、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各类合同初审,做好法务联络等工作。
8、承担梦桃纪念馆、湖畔书屋运营工作。
9、承担对接上级党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宣传、政策研究、网信、档案、媒体报社、民政、文旅、体育、国动、地方志、外事接待、法检两院、文联、残联、气象、邮政等部门单位相关业务。
10、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