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负责牵头拟定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等工作。
2、负责高新区项目策划包装和中、省、市各类扶持资金的申报,并协助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推进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包抓项目服务工作,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跟进、协调推进及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高新区工业企业管理、扩能技改和中、省、市各项企业扶持资金申报,并协助做好下拨资金的跟进和管理。
5、负责做好高新区“两高”项目摸排与管理,做好项目能耗管理与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
6、加快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企业培育,推动落后产能淘汰、清洁生产、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7、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8、负责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与报送工作。
9、负责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0、联系中、省、市对口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11、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