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按照高新区总体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高新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高新区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相关政策。
3、负责高新区内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谋划、申报、实施工作。
4、负责高新区内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资金申报,配合开展外部资金洽谈工作。
5、负责高新区内土地征收、储备和土地成本核算工作。
6、负责高新区内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监管、安置和环境保障工作。
7、负责落实管委会及领导交办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