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区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实现新突破,推动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相关工作安排,结合高新区实际,在综合评估《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咸阳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将服务贯穿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灌注于区内发展的每个环节,将打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突破三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政策服务更加贴心满意、要素保障更加精准规范、政商关系更加亲清有度、基础配套更加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更加宜居宜业,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力争营商环境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突破思想观念藩篱,提升创新服务意识。突破思想观念领域存在的固步自封、小成即安等现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本位主义、经验主义等问题,放大坐标、提升境界,保持追赶超越的劲头,提升创新服务意识。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年年有突破”行动计划,强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力争将“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全国发展靠前的国家级高新区及发展先进省市调研学习,对标准、找差距、探出路;下沉区内企业走访调研,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
——突破产城融合短板,提升园区城市化水平。加速城市配套建设,夯实营商环境硬基础,年内跨渭河大桥通车,实现一河两岸无缝对接;加速“五纵五横”道路建设,优化交通出行环境;全面引入西安等地优质教育资源,谋划建设酒店、商业综合体、便民生活区等,完善区域生活基础配套;加速推进“数智高新”等新基建项目建设,年内将呈现“数字高新”雏形。同时,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新城。
——突破行政审批瓶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争取企业全生命周期和项目全流程审批权限的授权委托,强化审批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理流程,探索集成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强区域合作交流,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区通办、跨省通办,推进市场主体登记“全市通办”,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突破任务
1. 深化改革系统集成,打造办事高效的政务环境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高新区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编制高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办事指南,建立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有关清单的衔接,确保事项清单规范一致。推进审管联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及措施、确保审管无缝衔接。(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2)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对“证照分离”改革落地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加大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力度,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全部落实落地。(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3)规范企业歇业流程。规范歇业申请备案、终止歇业公示和恢复营业操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探索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保留原有名称”,实现企业注册地址变迁便利化。(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4)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税企直连”,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的直连互通,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深化“税务管家”服务,做亮城区“10分钟办税圈”,打造“办税不求人”服务品牌。(高新税务分局负责)
(5)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利用面板显示产业,发挥彩虹光电、冠捷科技、峻凌电子等上下游企业抱团优势,依托中欧班列长安号持续扩展外贸市场份额。(投资合作局负责)
2. 深化政策有效供给,打造市场满意的政策环境
(6)优化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坚持问需于企,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在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实际走访,问卷调查,企业家代表参与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提升涉企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市场主体的认可度。(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投资合作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7)推动惠企政策高效兑现。对各类减税降费、财政补贴、产业促进等政策全面梳理、编制清单,6月底前在高新区官网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政策及时发布、精准推送。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拨付,企业快速享受,严防资金沉淀。(工业与信息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投资合作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涵养创新创业生态。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倍增三年计划,高标准建设秦创原先行区示范园,加快秦创原科技企业孵化中心、西部智谷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三器”示范平台建设,持续扩大科技型创新发展“基金群”规模。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在评价认定、股权激励、返乡创业等方面敢于探索,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科技创新局负责)
(9)兑现招商引资承诺。落实高新区各类产业招商引资政策,为项目落地提供投资、要素、金融等奖补扶持,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提升投资新引力和城市竞争力。(投资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分别负责)
(10)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修订市场准入、要素分配、参与竞争、产权保护等方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相关规定,避免互相抵消或合成谬误,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投资合作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3. 深化资源配置整合,打造支撑有力的要素环境
(11)探索灵活的用地供应方式。企业申请产业项目用地,根据产业全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土地。(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快“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优化完善不同产业项目控制性指标体系和履约监管协议等配套政策,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地块的区域环评、节能、地质灾害危险性、矿产资源压覆、文物勘探等区域评估,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一次性办结”。(自然资源局牵头,住建办、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合作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深入实施工业集中区优化提升工程,优化产业政策,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建立重大项目审批专班,编制审批事项清单,推行“容缺受理+承诺制”模式,对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实行即接即办。(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5)深入开展“双包一解”活动。按照“一对一”包抓原则,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活动,为企业经营和项目落地排忧解难。巩固“互联网+”大走访工作成效,发挥要素保障、审批服务、企业包抓3个服务团作用,帮助项目企业解决问题,提供全面精准服务。(经济发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深化公平公正监管,打造预期稳定的法治环境
(16)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17)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咸阳营商环境服务平台、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等作用,畅通企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经济发展局、办公室按工作职责分别负责)
5. 深化服务治理协同,打造亲清统一的政商环境
(18)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衔接“登高、升规、进位、上市”四个工程,支持民营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和培育壮大。(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组织召开“恳谈会”。定期组织企业代表、新业态市场主体代表等与管委会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生产业及各行业领域开展面对面交流、研究助企纾困帮扶措施,搭建政企沟通的长效机制,形成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20)深入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针对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经济发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接续任务
1. 持续执行《咸阳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中涉及9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主要责任部门8个,牵头部门3个。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扎实落实任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提高市场主体办事和交易便利度。(经济发展局牵头,各任务责任部门根据方案分工推进落实)
2. 持续执行《咸阳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行动计划涉及10项改革目标,48项改革举措,每季度以任务台账的形式报送执行情况。2023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省市对各项指标的落实情况将在下半年进行评估验收,各责任部门和牵头部门要持续推进改革目标有效完成,梳理汇总改革指标完成资料,配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经济发展局牵头,各任务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台账推进落实)
3. 优化修订《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安排,突出高新区发展重点和特点,以打造具有高新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为目标,优化修订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创建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创建成果发挥引领带动效应。(经济发展局牵头,各任务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推进落实)
4. 常态化贯彻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灵活运用条例指导营商环境优化建设,打造规范、公平、可预期的市场发展环境。管委会各内设部门、平台公司及外派部门,每季度以部门为单位组织一次条例学习,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一次条例贯彻学习。(经济发展局牵头,各内设部门、外派部门及平台公司按要求落实)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推进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系统集成,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破除制度性藩篱;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要主动加强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工作实效;财务结算审计局、投融资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城乡发展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统计局、治霾办、住建办、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警中队、市场监督管理高新分局及各中心和各平台公司等部门,要主动配合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在各自领域发力推进高新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严格督促考核。党群工作部要将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营商办和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要按季度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掌握开展情况,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应付、任务进展缓慢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融媒体中心和营商办要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活动,对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进展情况及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各部门要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营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