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负责拟定区域内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承担教育综合管理事务。
2、负责与咸阳市教育局、秦都区及兴平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与协调工作。
3、负责咸阳高新区自建自管学校的运营管理及事务协调工作。
4、负责咸阳高新区区域内医疗资源等社会事务的统筹规划与协调,并做好与咸阳市、秦都区、兴平市卫生健康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与协调工作。
5、负责对接上级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相关业务。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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