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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 “十聚焦十开展”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 2023-06-09 15:50:00
  • 来源:
  • 各部门、中心:

    现将《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十聚焦十开展”系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十聚焦十开展”系列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全省“三个年”活动,紧盯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三突破三提升”目标,依据《咸阳高新区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咸高新管发〔2023〕26号)要求,按照“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年年有突破”行动计划,管委会决定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良好审批环境、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要素保障环境、税务服务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双招双引环境等方向,以“十聚焦十开展”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主旨清晰、广泛参与、效果显著的营商环境突破年系列活动,旨在将行动方案和行动效能有机结合,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融入发展的每个环节,潜心打造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良好发展环境,为高新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支持。

    二、活动内容

    1. 聚焦工作效能提升,开展营商环境交流促进活动

    为强化各职能部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营造浓厚营商环境建设氛围,建立长效务实工作推进机制,促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组织开展职能部门“一对一”营商环境交流促进活动,通过有效的交流互动,使各职能部门建设营商环境积极性显著提高、工作信息报送质量显著提升、工作亮点显著增多。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2. 聚焦政策有效供给,开展叩门入企宣贯活动

    依据《咸阳高新区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咸高新管发〔2023〕26号)文件要求,重点围绕2023年高新区新出台的企业上市办法、重点工业企业三年培育计划、高端人才引进办法及国家省市新出台的各项惠企促经济政策措施,深入企业开展政策解读和精准帮扶,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力求以务实的政策和到位的服务,引导企业全力以赴搞好生产经营和培育提升。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

    3. 聚焦业务能力提高,开展营商环境业务专题学习活动

    为更好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安排,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一次营商环境工作人员(联络员、企业包抓人、项目包抓人)业务培训会;聚焦政务服务、政策兑付、要素保障、法治护航、政商关系、创新创业等营商环境建设核心内容,组织相关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互动,强化业务人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质效。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高新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局高新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

    4. 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开展营商环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

    根据省营商办印发的《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做法》《省外改革措施学习借鉴复制推广清单》,结合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领域骨干人员赴省内外营商环境优良区域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借鉴,补强高新区营商环境建设的短板弱项。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5. 聚焦资源优化配置,开展要素保障集中治理活动

    围绕企业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水、电、气、暖、地、资金、人才及其他必备要素,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建立问题台账,进行销号整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保障企业项目顺利生产建设。

    责任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分局、科技创新局、投融资局、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前

    6. 聚焦企业发展新需求,开展“企企”观摩交流活动

    为推进企业间沟通交流、互借互鉴、互采互购,实现优质资源共享,组织开展企业间观摩交流活动,协助企业之间构建供需关系、投融资关系、人才共享关系等,引导企业进行管理经验、企业文化、技术资源等交流分享。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资合作局、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7. 聚焦服务质效双优目标,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

    法、优服务”活动

    依据市政府《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3〕65号)安排,围绕办事材料多不多、审批速度快不快、服务态度好不好、执法规不规范、处置公不公正等问题,相关领域主管领导到政务大厅和执法现场换位体验,查找办事难点,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落实,打通企业服务“最后一米”。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公安局高新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8. 聚焦打造良好投资环境,开展法制护航营商环境百日行动

    围绕涉企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阻挠施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警力、快侦快办,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实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柔性执法机制,推行“企业平静日”制度,持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执法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干扰,构建安定有序的投资发展环境。

    责任部门: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交警中队、安监办、城市管理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9. 聚焦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创新创业生态优化活动

    围绕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导航、人才引进、孵化项目融资等方面开展相关活动,促进高新区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升级。

    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0. 聚焦营商环境突破任务,开展成果验收总结活动

    对标《咸阳高新区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咸高新管发〔2023〕26号),通过现场查看和资料核验,抽查“双包一解”大走访情况,验收各任务承担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成效显著。

    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营商环境突破年“十聚焦十开展”系列活动是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创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的重要工作举措,各部门、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策划,保证系列活动按期有序高质量开展。

    二要突出亮点,形成特色。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十聚焦十开展”系列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高质量落实《咸阳高新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创建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等有机结合起来,突出亮点、形成特色、取得成效。

    三是注重实效,营造氛围。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强化宣传报道,多视角、多层次、多渠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宣传展示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融媒体中心要紧密跟进活动开展进程,及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四是及时总结,打造案例。各部门、中心要及时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精心打磨形成典型做法、经典案例,争取在全省营商环境领域复制推广。各部门、中心要及时将活动具体方案、开展情况、相关视频、图片报送至经济发展局(营商办)刘小艳处。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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